常見的消防安全隱患100條
——消防安全,警鐘長鳴!

以下是各單位企業消防檢查中常見的100條隱患分類,涵蓋消防設施、安全疏散、電氣安全、日常管理等多個方面:
1. 懷柔滅火器過期失效或壓力指針不在綠色區域內,懷柔滅火器未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;
2. 室內懷柔消火栓箱門采用可燃材料裝修、裝飾,箱門開啟角度不足,懷柔消火栓箱內水帶、水槍缺失或損壞,不便于開啟;
3. 自動噴淋滅火系統噴頭被遮擋或覆蓋范圍不足,集熱盤缺失、損壞;
4.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未定期檢測存在故障未處理,備電存在故障;
5. 應急廣播系統無法正常使用;
6. 消防水泵控制柜未處于自動狀態,水泵電源存在故障,閥門常開或水流方向未標注清楚;
7. 防火卷簾門無法手動或自動下降,導軌變形,手動速放裝置未在便于取用位置,防火卷簾破損;
8. 防煙排煙系統失效 ,排煙口未張貼標識標牌; 9. 消防水池水量不足,未設置液位計;
10. 室外消火栓被埋壓、圈占 、遮擋,設置在不便于取水位置;
11. 氣體滅火系統過期失效,氣體滅火系統電氣線路未正常連接;
12. 疏散引導箱內物品配置不齊或手電筒、熒光棒未安裝電池;
13. 消防控制火災自動報警主機未處于主動狀態,未及時對火警信息復位;
14. 消防電話線路存在故障,無法正常使用;
15. 消防設施未張貼四個能力標識標牌;
16. 懷柔滅火器類型與場所火災類型不匹配 ;
17.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消火栓滅火系統管網漏水或壓力不足 ;
18. 水泵房內相關設施未設置消防設施標識或標識模糊;
19. 疏散指示標志損壞,應急照明燈損壞或照度不足;
20. 懷柔感煙探測器保護罩未摘取,手動報警按鈕被遮擋;
21. 常閉式防火門未保持常閉,閉門器、順序器損壞;
22. 消防電梯無法聯動迫降;
23. 房間內未配備手電筒、防毒面具或呼吸器;
24. 機械排煙管道損壞;
25. 消防設施聯動測試不成功;
26. 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安全出口被鎖閉、封堵;
27. 疏散通道堆放雜物或被占用影響疏散;
28. 疏散指示標志安裝位置錯誤或方向指示錯誤;
29. 應急照明燈設置數量不足或蓄電時間不足;
30. 疏散樓梯間設置鐵柵欄或設置門禁系統;
31. 安全出口1.4m范圍內設置踏步;
32. 安全出口門開啟方向錯誤(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);
33. 高層建筑避難層(間)被占用;
34. 疏散路線圖缺失或未更新;
35. 懷柔施工期間臨時封閉出口,未設置替代疏散線路;
36. 消防車通道被車輛或障礙物堵塞,回車場被占用;
37. 地下場所未設置雙向疏散通道;
38. 人員密集場所未設置多方向疏散出口;
39. 疏散門使用推拉門或旋轉門;
40. 夜間營業場所未保持疏散通道暢通;
41. 疏散通道地面有高低差或障礙物;
42. 場所內安全出口數量不足;
43. 安全出口位置隱蔽,未設置明顯標識;
44. 封閉樓梯間內設置功能庫室或開設孔洞;
45. 對用于滅火救援或人員疏散的逃生窗設置鐵柵欄;
46. 私拉亂接電線或超負荷用電;
47. 電氣線路老化、絕緣層破損;
48. 配電箱未安裝漏電保護裝置;
49. 插座、開關設置在木基座上,或附近堆放可燃物;
50. 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或“三無”電氣產品;
51. 電瓶車在室內充電或飛線充電;
52. 大功率電器未單獨設置回路;
53. 電纜井內有孔洞未封堵或堆放大量雜物;
54. 臨時用電未審批或未配備防護措施;
55. 電氣設備未接地或防雷設施失效;
56. 配電室未配備氣體滅火系統或干粉滅火裝置;
57. 高溫燈具(如射燈)靠近可燃物;
58. 電氣設備未定期檢測或清潔;
59. 未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;
60. 電焊作業未辦理動火證或未清理周邊可燃物,未按照要求配置滅火設施并安排專人看守現場;
61.電氣線路未按照要求進行穿管保護,裸露在外;
62. 電氣設備長期通電,在無人看管的情形下一直工作;
63. 未切斷非必要電源的夜間用電設備;
64. 配電柜前堆放大量物品阻礙操作和影響散熱;
65. 未規范使用防爆電器(如倉庫、加油站)
66. 儲存易燃液體(如酒精、油漆)未按照規定存放;
67. ?;穫}庫未設置防爆電器或通風系統;
68. 氣瓶未固定存放或未配備防傾倒措施;
69. 易燃物品與熱源、火源安全距離不足;
70.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倉庫未設置防雷、防靜電裝置;
71. 實驗室化學品未分類儲存或超量存放;
72. 燃氣管道未定期檢測或泄漏報警裝置未保持完好有效;
73. 未定期清洗廚房油煙管道;
74. 凍庫使用易燃的保溫材料;
75.管道井內、水井間內堆放大量廢棄易燃物(如紙箱)未及時清理;
76. 倉庫貨物堆放過高遮擋噴淋噴頭影響噴淋效果;
77. 生產車間內易燃材料隨意堆放,未與火源、熱源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;
78. 加油站、加氣站在卸油(氣)時,未按照要求必要操作流程進行,如靜電消除未到位;
79. 未制定?;沸孤鳖A案;
80. 易燃易爆場所違規使用非防爆工具;
81.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或制度不健全,各個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未明確,管理混亂;
82. 未按照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;
83. 消防檔案資料不完善(如無設計圖紙、消防設施圖紙、驗收文件);
84. 員工不熟悉常見的滅火設施的操作、使用及應急預案流程;
85. 未按照要求開展懷柔消防培訓演練,或培訓演練流于形式;
86. 未按照要求開展防火巡查,或未如實記錄巡查內容;
87. 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不足或裝備缺失;
88.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持證上崗或值守期間擅自離崗;
89. 單位未簽訂專業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機構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;
90. 未定期清理屋頂、夾層等隱蔽區域可燃物;
91. 裝修工程使用易燃材料(如聚氨酯泡沫);
92. 消防設施懷柔改造未報消防部門備案;
93. 水泵房、配電室入口處未設置擋鼠板;
94. 未設置禁煙標識或吸煙區管理不到位;
95. 外包單位未納入統一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;
96. 未對消防隱患整改落實“閉環管理”;
97. 未將消防工作納入日常管理,忽略對消防設施檢查;
98. 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淡薄,在禁煙區域吸煙、亂扔煙頭;
99. 特殊崗位人員管理疏漏,高危操作易引發火災;
100. 外來人員管理缺失,造成外部人員行為失控引發火災;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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